关于评选第四批南京市职业学校 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部署,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设立“南京市职业学校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宁教职社〔201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进行第四批南京市职业学校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由南京市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主要负责的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运营一年以上,不含毕业生创业项目。
2.已经获得过南京市职业学校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引导资金一等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与评选。
二、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每个学校可以申报多个项目参评,每个项目填写一份《第四批南京市职业学校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学校汇总后填写《第四批南京市职业学校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所有材料报纸质稿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13951771160@163.com。
2.材料评审。依据各学校申报材料,聘请专家进行材料评审,评选出合格项目。
3.现场评审。聘请专家对材料评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选出第四批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
三、时间安排
1.材料申报截止时间:4月5日
2.材料评审:5月份
3.现场评审:6月份
四、评选结果
1.按照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综合得分进行排名,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合格项目的20%,二等奖占合格项目的30%,三等奖占合格项目的40%。评选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
2.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对获奖项目发放一定的项目扶持专项资金。
未尽事宜,请与市职教(成人)教研室就业指导办公室朱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4523923。
附件:1. 第四批南京市职业学校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
2. 第四批南京市职业学校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