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行天下 南京商业学校
南 京 商 业 学 校
NANJING COMMERCIAL COLLEGE
学生社团总章程
南京商业学校
学生社团总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是在南京商业学校团委批准下成立,由各系部团总支和系部学生会具体负责,由全校学生按照自愿原则组成,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开展的各类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学生社团活动宗旨是以积极、健康的内容和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任务是管理和指导全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社团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社员
第四条 报名参加学生社团并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前提下,经指导老师选拔、考核通过的学生均为社团成员。
第五条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社团活动权。
2.对社团的工作有讨论权。
3.对社团的工作有建议、检举和监督的权利。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社团活动的知情权。
(二)义务
1.遵守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总章程及其决议。
2.维护学生社团集体荣誉。
3.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在社团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为社团发展谏言献策。
三、社团管理
第六条 社团由校团委批准成立并监管,每学期按照上报计划,经学校审核批准,报校团委备案。
第七条 负责人的职责
1、社长职责
(1)对社团进行总体规划,确定社团路线;
(2)担负社团的外联任务,负责与学校领导、老师及其他团队的联络、接洽等工作;
(3)与校团委、各系部团总支和系部学生会保持联系,定期向校团委、各系部团总支和系部学生会汇报工作;
(4)协调副社长、各成员的工作;
(5)负责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社长职责
(1)负责社团的人事管理;
(2)协助社长搞好各项社团工作;
(3)在特殊情况下代替社长参加各类会议,并向校团委、各系部团总支和系部学生会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第八条 负责人的产生
1、社长与副社长原则上任期一年;
2、任期届满,应在每年5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
3、由社长上报5—6名候选人员,经指导老师审核;
4、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
第九条 社团成员的考核
每学期按照考核要求,通过的社员保留其资格,未通过的做退社处理。
第十条 社团成员的退社
连续两次违纪或出现重大内部问题的将被退社。
第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以学校名义开展活动或者演出等经查实情况属实的勒令退社。
第十二条 各学生社团的活动原则上独立进行,一切面向全校和校外的重要活动,应事先征得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同意。
第十三条 本社团不以任何名义收取社团成员费用;参加学校及校外大型活动,统一制定方案和预算,报请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每学期按学校统一要求,根据社团成员日常表现,表彰一批校级、系部优秀社团。
第十五条 社员之间要搞好团结,互帮互助,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类活动,任何社团成员都有维护社团集体声誉的义务。
四、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全体社员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特殊情况下,由学校团委请示学校有关部门后,直接实施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并及时向全体社员通报。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共青团南京商业学校委员会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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