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业学校优秀团干、团员评比办法
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团的基本职能,带领全校团员青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积极进取,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健康有益的共青团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有力促进了我校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团内各项评优工作,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应全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个人必须为南京商业学校在籍团员。
2、受到院、系通报批评(含)以上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任何先进个人的评选。
3、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不能参加任何先进个人的评选。
4、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集体不能参加先进团支部评选。
评比人数按照各系部班级数和团员人数按比例划分
优秀团干评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优秀团员评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团龄在一年以上。
共产主义青年团南京商业学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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