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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业学校校园体育竞赛制度

来源:编辑:2017-10-28

南京商业学校校园体育竞赛制度

一、每学期应根据上级行政部门的竞赛计划,结合本校的特点,制定一套完整的校园体育竞赛计划,要体现全校性、群众性、特色性和有利于体育人才选拔的精神。

二、每学年组织一次全校性田径运动会和广播操比赛,并给予获奖班级及个人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每年春季(3月至5月)举办一届全校性篮球比赛,要求每班有班队,各班能利用业余时间,组织训练,最后以校区为单位进行总决赛,并给予获奖班级颁发奖状、奖杯和奖品。

四、每年春季(4月至5月)举办一届校园足球比赛,以五塘校区为主。各班能利用业余时间,组织训练,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比赛,并给予获奖班级颁发奖状、奖杯和奖品。

五、每年秋冬季(每年11月——次年1月)举办一届全校“冬季体锻节”,内容包括集体长绳、双摇跳、踢毽子,并给予获奖班级颁发奖状。

六、全校的学年竞赛活动计划:

(一)第一学期: 9、10月份举行全校广播操比赛(获得一等奖的班级参加校运会的展示);11月举行校田径运动会;每年11月——次年1月份举办一届“冬季体锻节”。

(二)第二学期: 3月份举办乒乓球比赛; 4至 6月举行篮球比赛。

七、校内的各类竞赛要求:赛前必须有竞赛规程,并由体育组教师负责向全校体委解读规程,有体育组教师负责报名工作,报名程序组织严密,赛事过程合理,做好比赛过程的材料记录及收集,赛后汇编成绩册,并妥善保管资料。参加校外各级比赛,必须有相应的赛事记录备案,并由带队比赛的领队、教练负责比赛秩序册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赛后汇编成绩册,并妥善保管资料。

七、全国、省、市、区(县)教育部门或体育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应积极创造条件积极参加,由体育组选定教练或外聘教练,认真训练,争取获得优异成绩。

八、教师应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各项体育竞赛,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和锻炼身体的习惯。对在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应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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