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的关键在于教师,为了帮助教师加深对教育信息化的解,提升整体应用水平,特制定本培训制度。
一、每期均要对教师进行信息化教学水平的培训,每学年两次以上,并纳入到校本培训当中统一管理。
二、每学期学校开展一次全体教师的信息技术考核,成绩列入教师信息化应用考核目标管理。
三、培训内容和考试内容均由学校教科室制定。
四、对计算机操作水平较高的教师或年龄超规定的教师可以申请免培训。
五、教师需经过专门培训合格以后才可使用有关信息化设备。
六、教师未经培训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应由教师本人承担经济赔偿。
七、培训期间教师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有关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八、培训主讲教师必须制订培训计划,对所有培训完毕,并经考核合格的教师,要登记造册,及时公布。对中途调入我校教师,应及时培训。
九、学校鼓励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积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方面的培训。
十、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教育信息化相关知识的自修、自学,对表现突出者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教科室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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